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同意,決定公開選調縣委黨校工作人員1名,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對象
縣直、各鄉(xiāng)(鎮(zhèn))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醫(yī)生、護士除外)。
二、選調崗位、人數
縣委黨校工作人員1人。
三、選調條件
(一)、選調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身體健康、事業(yè)心強、作風正派;
2、近五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內不定等次視為合格;
3、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選調崗位表);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構成回避關系的;
6、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方法和程序
1、發(fā)布公告
2022年6月24日前通過縣政府網站等媒體發(fā)布選調公告。
2、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6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5:30,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地點:修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事業(yè)單位管理股,咨詢電話:0792-7808691。
(3)報名需攜帶資料: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名及參加工作時間證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填寫好的《修水縣公開選調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表可從附件中下載)。根據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相關政策,報考人員須書面承諾同意按擬調入單位空崗情況重新參與競聘,聘任新的專業(yè)技術職務(在報名表中承諾簽名)。
3、資格審查
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發(fā)給筆試準考證。
4、考試
(1)崗位按選調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不低于1:5的開考比例組織報名人員進行考試,如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則相應削減選調計劃數。
(2)筆試
崗位筆試總成績?yōu)?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公共基礎知識、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
(3)面試
筆試后按照選調計劃數1:5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選取人員進行面試(與入闈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崗位面試總成績?yōu)?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由筆試、面試兩部分構成,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5、組織考察
按選調計劃數與入闈考察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高低排名確定擬考察人選,如遇入闈末位總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入闈考察對象?疾靸热葜饕獮槿腴潓ο蟮牡、能、勤、績等現(xiàn)實表現(xiàn)情況,考察階段發(fā)現(xiàn)明顯不能勝任工作者,取消入闈資格,不再遞補。如遇入闈對象放棄考察資格的,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遞補考察人選。
6、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及組織考察結果確定入闈體檢對象,按選調計劃數與擬入闈體檢人數1:1的比例組織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不再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7、公示和辦理調動
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擬選調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內人事工資關系由原單位管理,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經試用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單位工作。一經錄用,需在本單位至少工作5年。
附件1.選調崗位表
2.修水縣公開選調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2022年6月24日
附件1
選調崗位表
選調單位 |
崗位名稱 |
崗位代碼 |
選調計劃數 |
報考人員身份 |
資格條件 |
是否筆試 |
是否面試 |
備注 |
||||
專業(yè) |
學歷學位 |
年齡 |
其它 |
參加工作時間 |
||||||||
縣委黨校 |
管理崗 |
1008 |
1 |
全額事業(yè) |
不限 |
全日制統(tǒng)招本科及以上 |
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
限男性 |
2017年6月30日前參加工作(含2016年度及以前三支一扶、特崗、大學生村官),且在本縣工作已滿三年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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