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吉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要求,現(xiàn)將吉安市民政局下屬事業(yè)單位招聘面試入闈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并就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闈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
主管部門
招聘單位
職位名稱
招聘崗位(管理、專技、工勤)
職位代碼
招聘人數(shù)
姓名
準考證號
公共基礎知識成績
吉安市民政局
吉安市救助管理中心站
業(yè)務崗
管理崗
101014001
1
鄧鵬妃
13640504507
69.1
賀慧
13641602604
66.92
謝樂華
13641102905
66.2
吉安市救助管理中心站(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財務崗
專技崗
201014002
1
王佳荃
13640102106
84.29
郭丹
13640300609
82.6
李慧
13642101828
67.77
業(yè)務崗
管理崗
101014003
1
王雨軒
13642101824
81.19
王萍
13642017001
66.23
劉笑
13642104306
64.74
二、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1.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12月18-22日(8:00-12:00,14:30-17:30)
2.資格復審地點:吉安市民政局(吉安市吉州區(qū)井岡山大道156號,市民政局六樓局辦公室,0796-8223661)。
3.資格復審所需資料:個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以及《吉安市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和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面試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后,對不符合條件或未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面試前兩天下午6時前,考生書面提出放棄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愈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
5.當崗位實際面試人數(shù)只有1人時,該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入闈體檢。
6. 因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前書面提出放棄和體檢后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均不予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