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吉安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要求,現將吉安市工信委下屬事業(yè)單位招聘面試入闈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并就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
主管
部門
招聘
單位
職位
名稱
招聘崗位(管理、專技、工勤)
職位代碼
招聘人數
準考證號
姓名
公共基礎知識成績
排位
吉安市工信委
吉安市節(jié)能監(jiān)察中心
辦公室工作人員
管理崗
101015001
1
13641313706
解昌龍
85.29
1
13640305618
胡鵬
83.79
2
13640702621
廖忠焱
73.28
3
二、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1.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12月18日-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資格復審地點:吉安市工信委(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B座1116室,吉安市工信委人事科,0796-8231442)。
3.資格復審所需資料:考生面試前必須攜帶個人身份證、畢業(yè)(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崗位表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資格證、證明材料等,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以及《吉安市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并注明不在試用期之內。
4.資格復審后,對不符合條件或未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面試前兩天下午6時前,考生書面提出放棄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
特別提醒:請入闈面試人員本人按時攜帶所需材料到指定地點現場進行資格復審。若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應將放棄面試資格申請發(fā)傳真至:0796-8223132。逾期未按規(guī)定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無聯系方式(未完善個人資料)未參加資格復審的,所有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吉安市工信委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