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社區(qū)工作,熱心群眾工作,品行良好,樂于奉獻、廉潔奉公;
2.具有吉安市戶籍;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大專及以上學歷;
5.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和口頭表達能力,能熟練操作辦公自動化系統(tǒng);
6.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話標準,無生理缺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招聘:
1.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或尚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在各類考試中被認定為考試嚴重違紀并處于限期內不得報考的人員;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參加招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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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9年2月11日至2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
吉安市行政中心D座427室(聯(lián)系人:劉英鵬、周景;聯(lián)系電話:0796-8938036)。
3.報名要求
(1)報考者需提供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A4紙)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
(2)填寫《廬陵新區(qū)公開招聘社區(qū)工作者報名表》。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招聘計劃人數與報名人數不少于1:4,若低于此比例,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人數。資格初審合格后,及時通知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采取先面試后筆試的方式進行。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計劃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并公示筆試入闈人員名單,末位成績相同者一并入闈。
1.面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能力、政策執(zhí)行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應急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舉止儀表、形象氣質等與崗位相匹配的綜合素質。
注:考生的面試成績=加權系數(本崗位總平均分÷試場平均分)×該考生面試原始分數
2.筆試(滿分100分)。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以社區(qū)治理服務基本知識、公文寫作與處理、社會工作基礎知識為主。
3.加分項目。獲得全國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的,筆試加3分;獲得全國社會工作師資格的,筆試加5分。
4.考試時間
面試時間:2019年2月23日。
筆試時間:2019年3月2日。
(四)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的60%、筆試成績的40%計算應聘者總成績,按招聘人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并公示體檢對象,若末位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優(yōu)者確定體檢對象。如體檢有不合格者,則依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相關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廬陵新區(qū)黨群工作部、社會事業(yè)局組織考察,并形成考察意見。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棄招聘資格等情況出現空缺時,依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組織體檢和考察。
(六)公示
根據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1.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工資待遇為2000元/月。試用期內若因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或考核不合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時,可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程序參照聘用程序。
2.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簽訂聘用合同,工資待遇按現行在崗社區(qū)工作人員標準執(zhí)行,聘用期為2年,聘期內被聘用人員自行辭職的,依照合同約定予以處理。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繼續(xù)聘用,不合格則予以辭退。
3.被招聘人員與原單位簽有聘用(勞動)合同的,由本人負責與原單位協(xié)商處理。
三、監(jiān)督檢查
此次招聘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如發(fā)現問題請撥打:0796-8938017(廬陵新區(qū)監(jiān)察室)、0796-8938067(廬陵新區(qū)黨群工作部)、0796-8938029(廬陵新區(qū)社會事業(yè)局)
四、其他
本次招聘有關事項由廬陵新區(qū)黨群工作部、社會事業(yè)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