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要求,我部將對入圍考生(名單見附件1)進行資格復審。請考生提供如下材料:
1、1寸彩色照片3張(與網(wǎng)上報考時照片一致,在背面用圓珠筆注明考生姓名,并用曲別針夾在一起)。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1份,請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為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國有企業(y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需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和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及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需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及辦公電話。
7、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需填寫放棄面試資格的說明(附件2)。隨意棄考的,將記錄在案并報國家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誠信檔案。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我部專業(yè)能力測試和面試將于3月上旬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請關注我部網(wǎng)站并保持手機暢通)。請入圍考生于2月9日前(以當?shù)剜]戳為準)將有關材料特快專遞(EMS)寄至文化部人事司機關人事處(北京市東城區(qū)朝陽門北大街10號,郵編:100020),請注明為資格復審材料?忌牟牧喜辉偻诉。
聯(lián)系人:劉西鵬
聯(lián)系電話:010-59882111
附件:1、文化部首批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最低面試分數(shù)線
2、放棄面試資格的說明
文化部人事司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