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鄉(xiāng)鎮(zhèn)面向縣外選調工作人員,現(xiàn)提出如下方案:
一、選調崗位
本次共選調64人,其中:公務員43人,全額事業(yè)21人。(具體崗位見附件1)。
二、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1.公務員崗位面向縣外新余籍黨政機關在編在崗的公務員,縣外新余籍在編在崗的參照公務員符合公務員調任有關規(guī)定的,可報考公務員崗位;
2.事業(yè)單位崗位面向縣外新余籍在編在崗的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新余籍是指本人或父(母)或配偶屬于新余戶籍,父(母)或配偶在分宜工作。
(二)選調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學歷及專業(yè)(詳見分宜縣2018年鄉(xiāng)鎮(zhèn)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專業(yè)分類按照《江西省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條件設置指導目錄》執(zhí)行;
3.年齡(詳見分宜縣2018年鄉(xiāng)鎮(zhèn)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計算時間截至為2018年1月31日);
4.具有3年(含試用期或含在人事部門人事代理時間)及以上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經歷,并已脫離處分期和保密期(計算時間截止為2018年1月31日);
5.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7.符合任職回避規(guī)定;
8.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試用期、任職試用期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單位明確表示不同意報考的;
6.違規(guī)進入機關事業(yè)單位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11日至1 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分宜縣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股(分宜縣行政中心二樓239室)。
2.報名要求:①報考人員要按照崗位類別報名,每名報考人員必須按照自己的相應身份類別選擇崗位(僅限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②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要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③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證件,填寫虛假內容,騙取考試資格,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④報考前應征得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⑤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電話號碼要真實準確,保持通訊順暢。
3.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報名表1份,請報考人員下載填寫《分宜縣2018年鄉(xiāng)鎮(zhèn)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報名表上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即組織人事部門)必須蓋章同意報考;②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本人不屬于新余戶籍的,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父母或配偶在新余工作的,須提供其工作單位的有效證明);③報考公務員崗位的攜帶本人《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或主管部門證明等說明本人身份的書面材料,參照公務員符合公務員調任有關規(guī)定的攜帶本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或主管部門證明等說明本人身份的書面材料,報考事業(yè)單位崗位的攜帶本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或《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復印件或主管部門證明等說明本人身份的書面材料;④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⑤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調劑報名
1.調劑報名時間:2018年1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調劑報名地點:分宜縣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股(分宜縣行政中心二樓239室)。
報名截止后在報名地點公布各個崗位已報考人數(shù),允許已報考人員在報名截止后一天,即調劑報名當天之內改報到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由每位考生現(xiàn)場改報,不接受電話改報,可委托家人改報,每位考生僅限改報一次。
(三)資格審查
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始終。對符合選調資格的人員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fā)放面試準考證,若所報職位調劑報名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被取消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該職位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1月31日前完成二次調劑報名工作)。
(四)領取面試通知單
1.時間:2018年2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地點:分宜縣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股(分宜縣行政中心二樓239室)。
報考人員可委托其親屬攜帶報考人員本人有效證件復印件領取面試通知單。
四、考試
考試主要采取面試的方式,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總分為100分。選調單位可根據(jù)崗位需要,在面試后加試業(yè)務水平測試。業(yè)務水平測試總分為100分。沒有加試的考試總成績即面試成績,有加試的考試總成績?yōu)槊嬖嚦煽兊?/span>50%與加試成績的50%的總和,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員名單。
(一)面試
1.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
2.面試時間:2018年2月3日,上午9:00開始
3.面試地點:分宜三中
4.擬選調崗位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如比例不足1:3的比例,由領導小組研究后決定是否降低該崗位面試開考比例,面試比例不得低于1:2。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調減崗位計劃數(shù)或取消該崗位。
(二)業(yè)務水平測試
增加業(yè)務水平測試由選調單位提出申請,經領導小組同意后,選調單位自行組織實施。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業(yè)務水平測試考試。
1.業(yè)務水平測試內容:見附件一(崗位表);
2.時間:2018年2月4日上午9:00-11:00;
3.地點: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確定并通知考生。
五、考察
1.根據(jù)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選調職位計劃數(shù)差額確定考察人選并告知報考人及其主管部門。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考察。入闈考察人員排名不分先后。
2.同一職位選調人數(shù)4人及以下的,考察人選差額為1人,同一職位選調5人至10人的,考察人選差額為2人。
3.考察包括核實本人檔案、身份、進入機關事業(yè)單位渠道、計劃生育、在編在崗情況、遵紀守法等內容,考察中還要對選調資格進行終審。考察時間另行通知?疾旃ぷ饔山M織和人事部門負責。
六、體檢
考察工作結束后,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造成缺額的,經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進行替補。
七、確定擬選定人選
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綜合報考人員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集體討論排名確定擬選調人員,以文件統(tǒng)一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荚嚦煽儾蛔鳛樽詈蟠_定選調人員的唯一依據(jù)。
八、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xù)
1.公示。對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辦理手續(xù)。公示期滿,將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確定為正式選調人員名單,報請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由組織人事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xù)。
3. 選調人員為副科級及以上干部的,不安排實職,保留原級別。
九、其他
1.報考人員參加面試后,無故放棄選調資格的,列入誠信黑名單,近3年內不得參加分宜縣各類公開招聘和選調考試。
2.選調人員到分宜工作之后,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3.本次選調方案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2018年分宜縣鄉(xiāng)鎮(zhèn)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2:2018年分宜縣鄉(xiāng)鎮(zhèn)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