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郭美美的名牌手袋到故宮破碎的瓷盤,在進行輿論監(jiān)督、反映社情民意上,自媒體發(fā)揮著重要作用。據統(tǒng)計,在2010年輿情熱度靠前的50起重大輿情案例中,微博首發(fā)的有11起,占到了22%。
不過,并不是所有人在所有時候,都會把贊賞的掌聲獻給自媒體。社交網站、微博上“日本核輻射空氣抵滬”的無稽之談,讓上海市民驚出一身冷汗;“甬溫線動車事故29人失蹤”的以訛傳訛,花費很大精力才得以澄清;而“滴血食品傳播艾滋病”的失實傳言,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眾恐慌。
謠言不是自媒體的主流,但其危害也不容小視。“艾滋女事件”等,對個人造成的精神損害難以彌補;“浙江某學院黨委書記開房被抓”等,損害到領導干部群體的形象;而“碘鹽防輻射”的謠言,更在短時間內引發(fā)搶購風潮。
新聞界前輩郭超人曾這樣形容記者:筆下有財產萬千,筆下有毀譽忠奸,筆下有是非曲直,筆下有人命關天。自媒體的發(fā)布者,可以說在不同程度上有著與記者相似的影響。開放的論壇、博客、微博,跟鎖在抽屜里的日記本、摘抄本不同,已屬于網絡公共空間的組成部分。面對碎片化的信息,多一些獨立思考、多一些理性判斷,少一點沖動偏激、少一點輕信盲從,謹守法律的邊界,謹守道德的底線,正是自媒體的“媒體責任”。
自媒體也是一種“自組織”,有著“自我凈化”的功能。“金庸去世”的謠言在微博擴散,就曾引來網友廣泛反思,更多人在評論、轉發(fā)時,更理性、更謹慎。近日“武漢女大學生被割腎”的傳聞,通過知情網友的質疑、辟謠,也部分地澄清了事實。然而,近5億網民與9億多手機用戶,十幾億支麥克風、十幾億個自媒體,難免會有雜音。正如指揮、糾正跑調的音符,合唱才能更和諧、更美妙,要讓自媒體更好地發(fā)揮媒體作用、承擔媒體責任,他律同樣重要。
立法機構、司法機關、互聯網管理部門完善法規(guī)、加強監(jiān)管,是更為有效、也更為根本的“謠言粉碎機”。互聯網企業(yè)是“第一把關人”,尤需多一些社會責任感,多一些有效管理。傳統(tǒng)媒體面對真假莫辨的網上信息,要通過認真細致的調查、求證,披露真相、以正視聽。更重要的是,作為“被謠言”的主體之一,各級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應及時發(fā)布信息,回應熱點疑點,說明真實情況,使謠言止于公開透明。
每一位嚴格自律、抵制謠言的網民,每一家秉持“真實、客觀、公正”原則的媒體,每一個正視網絡輿情、積極應對、及時回應的部門,都構成對造謠者的他律。這樣的他律,與網絡、網民的自律,正是自媒體的兩側護欄。有了護欄的引導和保障,這一全新的、快速發(fā)展的媒介形式,才能在信息民主化的大潮中推動社會進步,與國家、人民一起,走向更好的未來。